内部传真电报 福建省 公安厅
闽公内传发[2009]532号 签发人:计苏光
等级:平急 发电时间:2009-03-17 08:56:34
抄送: 厅属各单位
关于2009年度征订公安法律书籍的通知
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法制处、科,泉州市公安局劳动教养审批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建设,及时有效地为广大公安民警在依法执行职务时提供法律服务,我处现组织征订下列图书:
一、2009年度《公检法办案指南》,该书按照按月出版,准确、全面、及时刊载各种最新法律、法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及部门规章,适应公安机关工作需要。全年定价144.00元/套,邮寄费6元/套,合计150元/套。
二、《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与定罪量刑适用法律图解》,该书对由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以独立罪名为单位,用现行有效的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对其立案追诉标准、定罪量刑标准进行系统解读,为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提供了实用、准确的法律适用依据。总主编:高铭暄,马克昌,陈光中。单本定价60元,邮寄费5元/本,合计65元/本。
三、《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与定罪量刑适用法律图解》,该书对由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管辖的101种刑事案件,以独立罪名为单位,用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法律条文对其立案追诉标准、定罪量刑标准进行系统解读。主编:陈国庆、武冬立、柯良栋。单本定价:69元,邮寄费6元/本,合计75元/本。
请各地接通知后,加大工作力度,把征订工作作为法制部门为基层执法质量服务的主要措施,认真组织做好征订工作,努力满足基层干警的执法需要。
如选择汇款方式支付书款,请汇至福建省公安厅法制处林洪森收(汇款时请注明书目、册数、收件人姓名及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林洪森,电话:0591-87094562,传真:0591-87093190。如银行转帐请寄户名:北京金色天承图书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北京分行白云路支行,账号:0200020009200803367。(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书款的,请将汇款单据(请注明:书名、册数及购书单位)传真一份至省厅法制处,否则不会发书。传真号码:0591-87093190)
福建省公安厅法制处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承办单位:法制处 电话:87094562 共页
内部传真电报 福建省 公安厅
闽公内传发[2009]621号 签发人:计苏光
等级:平急 发电时间:2009-03-27 10:09:39
抄送: 厅属各单位
关于2009年度征订公安法律书籍的通知(二)
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法制处、科,泉州市公安局劳动教养审批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法制建设,及时有效地为广大公安民警在依法执行职务时提供法律服务,我处现组织征订下列图书:
一、《人民警察常用法规选编(2009年修订)》,该书是公安部法制局根据部领导的指示编纂的人民警察执法必备工具书。经过第六次修订,及时给基层民警提供准确的法律武器,满足广大民警学法、执法的实际需要。该书定价148.00元/套,邮寄费7元/套,合计155元/套。
二、《公安机关执法须知(2008)》,该书收录了公安部2008年制发的全部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还收录了全国人大、国务院制发的与公安工作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与公安工作有关的国际条约。全书共收文献114篇,776页。该书定价52元,邮寄费3元/本,合计55元/本。
请各地接通知后,加大工作力度,把征订工作作为法制部门为基层执法质量服务的主要措施,认真组织做好征订工作,努力满足基层干警的执法需要。
如选择汇款方式支付书款,请汇至福建省公安厅法制处林洪森收(汇款时请注明书目、册数、收件人姓名及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林洪森,电话:0591-87094562,传真:0591-87093190。如银行转帐请寄户名:北京金色天承图书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北京分行白云路支行,账号:0200020009200803367。(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书款的,请将汇款单据(请注明:书名、册数及购书单位)传真一份至省厅法制处,否则不会发书。传真号码:0591-87093190)
福建省公安厅法制处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承办单位:法制处 电话: 共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