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2016年7月15日23时许,泉港公安边防大队峰尾边防所接到110警情称:在泉港区峰尾镇前亭村旧村部旁有人喝后闹事要求出警。值班民警罗子豪、庄禄峰等人迅速赶赴到现场。在现场,陈施洪(男、41岁、1975年1月28日出生、泉港区峰尾镇前亭村前亭西人)酒后闹事,并在民警执法过程中,将协勤张国洪手中的执法仪拍打掉,并辱骂、推搡处警民警罗子豪。分局维权办积极介入处理,经查现场执法记录仪和现场取证,陈施洪的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职务,为严厉打击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违法分子,强力维护民警的正当权益,2016年7月16日,分局依法决定对陈施洪处以行政拘留八日。有力维护了民警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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