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治安大队成功破获泉港区首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件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6-08-18 00:00:00 阅读: 3
分局治安大队经过前期大量侦查和取证工作,于8月18日成功破获泉港区首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件。
经调查发现,绍某瑞(男,44岁,汉族,浙江人)现住址在山腰普安村顶普安130号,系泉州市泉友五金铸造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杨某君(男,49岁,汉族,浙江人)现住址山腰普安村角99号,系泉州市泉友五金铸造有限公司车间主任。两人于2016年2月份开始在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增设浸泡洗砂剂和洗白剂工艺,产生的废水未进行有效收集,经车间地面流入低洼处,并渗透到地表地下。采样检测显示,总镍、总镉为污染物,溶度分别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2919倍和30.6倍。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并要求办案组加大案件办理力度,经过办案民警前期大量的侦查和取证后,现已将犯罪嫌疑人拘拿归案,犯罪嫌疑人绍某良、杨某君如实交代以上犯罪事实,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绍某瑞、杨某君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办理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