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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分局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来源:    录入者:   录入时间:2016-10-09 09:31:20   阅读: 3
 
 
 

108,省厅下发《关于命名“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的决定》(闽公综〔2016371号),对全省31个县级公安机关和245个基层所队进行表彰,泉港分局、泉港分局经侦大队分别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我市4个县级公安机关、31个基层所队获此殊荣。

     近年来,全区公安机关在上级公安机关和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公安目标,始终坚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抓工作、带队伍”的突破口精心谋划,持续运作以提高民警执法能力、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为着力点,不断健全执法制度、改进执法管理、创新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开展网上执法巡查,严格落实执法办案责任,深化执法公开,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赢得了省厅、市局的高度赞誉,泉港分局已连续四次被省公安厅命名为“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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