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犯罪嫌疑人王志鹏于2008年6月至12月期间,与担任泉港区德和商务酒店餐饮部吧台仓管员的朋友林双富合谋,由林双富负责从自己管理的泉港区德和商务酒店餐饮部吧台仓库“拿出”名贵洋酒和白酒,由王志鹏负责将林双富“拿出来”的酒水拿到泉港区后龙镇生活区的百源批发部进行销赃,“赚”来的钱由两人以不等比例分掉,从中获得另一个“赚钱”的渠道。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志鹏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王志鹏已被执行刑事拘留,本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王志鹏于2008年6月至12月期间,与担任泉港区德和商务酒店餐饮部吧台仓管员的朋友林双富合谋,由林双富负责从自己管理的泉港区德和商务酒店餐饮部吧台仓库“拿出”名贵洋酒和白酒,由王志鹏负责将林双富“拿出来”的酒水拿到泉港区后龙镇生活区的百源批发部进行销赃,“赚”来的钱由两人以不等比例分掉,从中获得另一个“赚钱”的渠道。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志鹏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王志鹏已被执行刑事拘留,本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