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凌晨,经侦大队成功劝投1名涉嫌合同诈骗的年前网上在逃人员林某聪(男,1982年1月17日生,泉港区界山镇玉山村羊角山2号人)。
在前期劝投工作中,经侦大队民警针对犯罪嫌疑人林某聪实际情况,在其亲友中物建特情,搜集线索,对其亲属进行安抚,宣传法律政策。同时,局领导刘祖河副局长及经侦大队大队长陈秋荣高度重视,多次亲自主动上门做犯罪嫌疑人亲属的思想工作,规劝投案。12月20日凌晨,犯罪嫌疑人林某聪迫于压力,主动到我局投案自首。
案件连接:2012年4、5月份期间,受害人陈昌明等人到我局报案称,林某聪以经营生意为由,在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份期间向其借款共计500多万元,于2012年3月逃匿。另有受害人林开明报案称,林某聪以将其一部闽C2507T号轿车转让给他,收取17万价款后,未交付该车辆逃匿。到案后,林某聪称自己从2011年开始,在没有任何正当收入以及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以虚假做生意为借口向陈昌明、林丽军等人借款255万元许的高利贷(每万元每日100元至150元不等的利息,而后将所借钱款中的50来万用于赌博、121万元许用于支付高利贷利息以及80多万元用于归还2010年前向别人借来的钱投资做生意亏掉的部分,其中,林开明所谓车辆交易款项系借贷款项,车辆系为该借款抵押物。目前已对林某聪办理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