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自12月26日起,我省将试点签发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2015版往来台湾通行证,以下简称“电子大陆证”)。此次电子大陆证的试点签发,是继2015年试点签发电子台胞证以来,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对台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提升往来台湾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
为确保电子大陆证在我区顺利开展,出入境大队认真做好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前期工作,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从12月26日起,电子大陆证开始受理,原先的本式通行证停止签发,仍在有效期内的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和贴纸签注可以继续使用。电子大陆证为卡式证件,内嵌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其签注是直接打印在证件背面,并可重复擦写。此外,年满16周岁(含)的证件有效期由5年延长为10年,进一步降低了持证人办证成本。另外,在申办的时候,新版的多了一道程序,即在申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时,需要按规定留存持证人指纹信息。收费方面,新版通行证收费标准由原来的30元/证调整为100元/张,签注收费标准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