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9日上午,车驾中队负责人卢筱洁和协助负责人金江华来到辖区“营转非”客运车辆车主家中,开展“营转非”客运车辆禁止参加2017年春运告知工作。
民警向该车主传达了《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2017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送达了《“营转非”车辆禁止参加2017年春运告知函》,要求“营转非”车辆禁止参加2017年春运,禁止从事非法包车营运。该车主表示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营转非”车辆参加春运和营运活动。
民警向该车主传达了《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2017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送达了《“营转非”车辆禁止参加2017年春运告知函》,要求“营转非”车辆禁止参加2017年春运,禁止从事非法包车营运。该车主表示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营转非”车辆参加春运和营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