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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决化解矛盾纠纷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09-05-22 00:00:00   阅读: 2
  南埔所采取“四要”工作法,努力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思想认识要高。树立“矛盾纠纷无小事”的理念,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民转刑”、“民转治”案件发生。
  工作作风要勤。坚持在巡逻防范工作中做到“三勤”
  工作方法要细。对各类了解和收集的矛盾纠纷案件,做到先行介入,查明原因,妥善调处,防止矛盾激化。
  调处化解要早。在日常工作中建立矛盾纠纷调处登记,对各类矛盾纠纷明确责任人及时进行调解,对不能当场调解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转交所属地派出所,以防矛盾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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