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分局法制科按照分局总的目标要求,围绕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机制,强化四项措施,力促整体执法质量再提高。
一是强化培训,提高执法素质。1、集中举办培训班,学习法律基础知识、执法程序等相关业务,提升基层民警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2、边评边训。针对基层单位执法质量日常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细致答疑解惑,以案说法,边学习、边整改、边培训。3、疑难会诊。适时组织办案人员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会诊,在对案件进行解剖、评析的过程中,提高办案水平。
二是强化审核,严格案件把关。1、强化法制部门审核。2、规范取保候审案件办理。
三是强化考评,完善内部监督。定期开展执法质量检查,实行“个案考评”制度。
四是强化管理,规范执法机制。1、继续推行兼职法制员制度,切实发挥法制员在执法中引导、示范、把关的作用。2、开展“执法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