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制科组织民警对全局15个执法办案单位于2009年4、5月份办理的行政、刑事案件执法质量进行考核评议。本次自查自评共检查考评刑事卷宗11件,治安行政卷宗29件,其中涂岭所刑事1件,山腰所刑事1件,行政6件,治安大队行政1件,峰尾所行政2件,狮东所行政2件,上西所刑事1件,行政4件,刑侦大队刑事2件,南埔所行政1件,经侦大队刑事2件,界山所刑事2件,行政1件,后龙所刑事1件,行政11件,前黄所刑事1件,行政1件。重点围绕着案件事实、证据、程序、量罚幅度以及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认真考评,并对每个案件进行了认真细致地分析,指出存在问题,查看整改情况。通过考核,梳理出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将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办案单位进行对照整改,以促进我局执法办案质量整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