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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财科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09-08-21 00:00:00   阅读: 3
 
 

装财科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全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2009年8月15日装财科召开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会议,会上王盛科长提出几点意见:

一、即日起,凡采购单价伍佰元以上的物品(办公家具、电器、专用设备、警务器械等)。各单位在将购物发票送达分局装财科审核时,需附该物品采购发票复印件、实物照片(在照片空白处注明数量、放置位置)各一份,以方便建档。

二、固定资产报废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手续,报装财科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否则将追究保管单位的责任。

三、联系其他部门是否有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办公电脑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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