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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大队召开涉爆单位安全管理会议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09-08-28 00:00:00   阅读: 3
  

       

       根据省厅《关于漳浦、霞浦县发生非法倒卖民爆物品案件的情况通报》精神,省厅治安总队统一印制了《福建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情况登记簿》、《福建省爆破作业现场工作情况记录本》,2009826日,治安大队到市局领取了这两种簿册。为确保今年91日前投入使用。828日下午,治安大队在分局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涉爆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具体讲解填定这两种簿册的注意事项,要求各涉爆单位91日后如实填写。强调此前使用的各类登记簿、表、册不再使用,对已有登记记录,要封存并妥善保管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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