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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科积极做好案件主办人责任制实施准备工作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09-09-18 00:00:00   阅读: 2
   

    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责任制度的健全和落实,
今年101日即将实施执行《泉州市公安局案件主办人责任制暂行办法》。近日,分局法制科认真部署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分局《关于贯彻执行市局<案件主办人责任制暂行办法>相关问题的通知》(泉港公[2009]244号),已经把案件主办人资格证书设计好并着手印刷厂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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