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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领导指示,落实防控措施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09-09-24 00:00:00   阅读: 2
 

近期省外个别监管场所相继发现确诊被监管人员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情况,918,省公安厅李清副厅长批示要求“加强对甲型H1N1防御工作,早研究、早准备、早预防,坚决有力防范疫情在我省监所单位发生。”

 按照市局及分局领导要求,2009923,泉港区拘留所组织全体民警召开所务会,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提高应对能力,保证管教民警和被拘留人员身体健康,确保拘留所安全稳定。

会上,张兴顺所长向全所民警提出:一要科学制定方案预案,密切关注甲流发展动态,及时掌握相关信息,结合实际制定防治方案,做好体温检测、消毒等必备防护用品的准备工作,购置适当的预防治疗药物备用,确保预防工作有效实施;二是严格收拘及会见关口,认真落实必要的防护措施,对所有新入所人员测量体温,发现疑似症状者,必须到医院检查,排除后方收拘,切断传播源头。同时,严格把好会见关,密切被拘留人员亲友与被拘留人员通过会见途径传染;三是落实卫生防疫制度,教育全所民警和工作人员全面掌握甲流的预防知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切实搞好自身防护;四是严格责任落实制度,对发现甲型H1N1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领导,严禁隐瞒不报、延误报告和漏报,严禁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向社会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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