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管制刀具 触法受到拘留-----巡警大队查获一起非法携带管制器具案件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09-10-05 00:00:00 阅读: 2
10月5日凌晨零时10分,巡警大队副中队长庄军标带领民警陈辉成、庄少坤及区治安巡逻队员在后龙田里生活区一带巡逻时,途中发现生活区3号门路段有三名男年轻人骑坐着一部无牌的女式摩托车,形迹可疑,当即包抄过去,对其三人进行盘查,并从摩托车垫内查获出藏匿有自制刀具及匕首各一把,这两把刀具均为管制刀具,随即将三人依法口头传唤至后龙派出所进行审查处理。
经查:管制刀具是摩托车驾驶员连志彬(男,20岁,泉港区前黄镇凤山村人)所有,因其涉嫌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触犯法律被处予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