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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大队查获一非法买卖爆炸物品案件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09-11-04 00:00:00   阅读: 2
   
     
       为切实加强民爆物品、枪支弹药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涉爆涉枪案件、事故的发生,泉港治安大队日常工作中注重民爆物品监管工作,注意收集相关情报信息。2009113,治安大队在南埔镇天湖村外围查获黑火药300公斤

      根据群众反映,南埔镇天湖村外围一条山路曾发现有人贩卖炸药。治安大队领导对此十分重视,组织民警研究对策。11月3日中午治安大队组织精干警力在通往天湖寺路口蹲坑守候,11时30分左右一辆"闽C8B068"的微型面包车在南埔天湖山上通往坑内村的山路上行驶,大队民警认为该车可疑,拦车检查,当场查获面包车上运载有黑火药300公斤,车内只有驾驶员林宗明一人。

      经初步审查,犯罪嫌疑人林宗明(男性,1970年06月2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50521197006267533,汉族,机动车司机,现暂住在泉港区南埔镇南埔村宫尾89号)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治安大队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林宗明办理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泉州市看守所。治安大队将抓紧调查爆炸物品的来源,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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