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组织全所民警认真讨论《拘留所条例(征求意见稿)》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09-11-24 00:00:00 阅读: 2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扩大政府立法的参与程度,11月9日,国务院法制办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全文公布了《拘留所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11月24日上午,拘留所召开全所民警会议,就征求意见稿中的关于拘留所的设置、经费保障、管理制度、拘押人员的范围及被拘留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等主要内容进行学习讨论。全所民警立足工作实际结合实践经验紧紧围绕“拘留所及其人民警察不得向被拘留人收取任何费用”、“为被错误拘留人员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保证被拘留人员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室外活动时间”、“不得强迫被拘留人劳动”、以及“拘留所人民警察在执法拘留工作中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新规定展开热烈讨论,踊跃发言,气氛浓厚,大家都感受到各级领导对拘留所工作的高度重视,纷纷希望条例的出台将切实解决拘留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拘留执行工作更加文明、理性、规范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