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成功制止了一起在拘人员绝食事件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09-11-27 00:00:00 阅读: 2
11月24日,泉港区拘留所新收拘留人员陈某,男,因经济纠纷被泉港区人民法院司法拘留十五天。因情感问题,近期来与其爱人多次争吵,加上又被司法拘留,陈某的思想极不稳定,情绪反常,拒绝进食。泉港区拘留所民警在了解其情况后,及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方面由所领导及管教民警对其进行谈话教育,加大思想工作力度;另一方面在拘舍内布置人员进行开解,同时要求值班民警加强巡查,予以重点关注。11月27日上午,陈某已开始进食,并表示他已认识到自己拖欠他人钱款的行为是不对的,愿意接受处罚,在出所后会努力偿还所欠钱款。泉港区拘留所仍继续采取安全措施,加强观察,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