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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09-12-07 00:00:00   阅读: 2
 

近日,法制科审核了一件盗窃案件,当事人薛某于20091125日在生活区田里市场欲盗窃一部女式摩托车当场被群众抓获(未遂),报送公安机关,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经法制科审核查明,薛某在20082月份时同样在仙游盗窃一部摩托车未遂被处行政拘留十日,因而这次盗窃行为符合劳动教养要求,准备报送劳动教养一年。薛某在两次盗窃未遂的结果下即将领回一年的劳动教养,这真是应了一句古言“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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