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06年6月至10月期间,福建中石化泉州分公司肖厝办事处福宁油库的员工陈超仁伙同陈勇全等人,利用担任福宁油库计量员的职务之便,在给实华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油罐车测量验收油量时,为驾驶员提供利益方便而收取了1.2万元的“好处费”。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超仁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2006年6月至10月期间,福建中石化泉州分公司肖厝办事处福宁油库的员工陈超仁伙同陈勇全等人,利用担任福宁油库计量员的职务之便,在给实华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油罐车测量验收油量时,为驾驶员提供利益方便而收取了1.2万元的“好处费”。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超仁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