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社会治安冬季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严密治安防范控制,全力维护全国“两会”期间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分局立足实际,制定了《全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集中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泉港公[2010]50号)。明确了清查时段、范围、重点部位和职责要求。各派出所根据辖区实际,所有的放矢地开展清查整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强化调查摸底工作,提高流动人口登记办证率。各派出所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发动居(村)委会、治保会和流动人口协管员等基层组织和群防群治力量,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新建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内部为重点区域,逐区、逐栋、逐户、逐人进行摸底排查,做到“区不漏楼,楼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对未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办理暂住证的流动人口责令其限期补办,提高流动人口登记、办证率。专项行动期间共新登记暂住人员1786人、新受理租房备案18户、办理暂住证延期291人、放发催办通知单669份。
三是突出重点部位,提升工作效能。在行动中,以出租屋管理为抓手,重点对租住人员的登记管理,查处出租房屋中黄、赌、毒、窝赃销赃、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出租房屋中侵财性案件多发以及火灾隐患突出问题;同时,对流动人口活动较为复杂的城乡结合部、“烂尾楼”、小招待所、小旅店和工棚工地进行重点清查整治。
四是明确工作责任,依法治理。对未按规定申报暂住登记或办理暂住证的人员责令其补办;对不落实管理责任,给违法犯罪人员提供栖身、藏匿赃物、制假贩假场所或雇佣(留住)无任何证件或有重大犯罪嫌疑不及时报告的单位、场所、行业负责人和出租房主,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租赁房屋管理规定》进行处罚。(何聪明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