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5日,工商银行泉港支行到泉港经侦大队报案称:该行的信用卡持有人林景宗恶意透支信用卡12500元,经银行两次催收超过三个月后仍未归还。接报后,泉港经侦大队认真审查报案材料,发现林景宗的行为符合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构成要件,其已涉嫌信用卡诈骗犯罪,便立即立案侦查,2010年3月17日犯罪嫌疑人林景宗被依法传唤到案,经审讯林景宗对自已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景宗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