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6日下午15:00左右,巡警大队接到骆副局长警情命令,前黄镇龙田村有一精神病人林国才(男,46岁,前黄镇古县村人)因病情发作,用石头砸向路人和邻居,对周边居住群众造成人身财产威胁,其家属要求民警协助将其控制,并将其约束进指定地点,要求大队增派警力支援前黄派出所。接到指令后,大队领导立即进行安排部署,由大队副大队长庄军标带领一中队副中队长肖思逸、民警陈曦、郭建明、庄少坤携带相应的防刺背心、头盔、护裆、防暴盾牌及催泪瓦斯赶赴现场。
到现场后,经过勘察,发现精神病人林国才躲在一间2平方米的石条屋内,并不时向外投掷石块等杂物,现场有群众称该男子可能携带铁具,具有一定的攻击性,而且该石条屋内地方狭小,光线不足,控制该男子便有一定的危险性。经过现场半个小时的对峙,林国才依旧向外投掷石块,不肯出来,多年在派出所工作并有多次协助控制精神病人的民警肖思逸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分工部署,先果断采用催泪瓦斯对其进行喷射,使其双手失控,再由其本人及郭建明两人着防刺背心、头盔、护裆并持防暴盾牌先行冲入将其按压在墙上,后由陈曦、庄少坤进行将该男子徒手控制并带到约束地点,整个过程迅雷不及掩耳,未造成人身伤害。
在此次警务任务中,大队民警合理使用警用装备,配合战术到位,在控制精神病人的实战中圆满完成任务,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