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分局法制员制度,充分发挥法制员的作用,结合分局制定的《泉港区公安机关绩效考评试行办法》中执法质量考评细则规定。在2010年6月29日上午,泉港分局法制科组织各办案单位的法制员召开法制员会议,在会上首先传达了分局制定的《泉港区公安机关绩效考评试行办法》中执法质量考评细则规定的考评内容,和分局制定的《规范讯(询)问室设置的指导意见》;其次对各执法办案单位就2010年5月26日至2010年6月25日期间办理的治安调解,行政处罚(包括自裁)和刑事(取保、监居未移诉及撤案)卷宗进行交叉评议和检查,归纳总结了案件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执法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展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