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动态 > 机关动态

占用消防车及疏散通道 泉港一购物商场被罚10000元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0-08-31 00:00:00   阅读: 2
  日前,泉港区消防大队依法对福建省海瑞奇隆购物有限公司占用消防车通道、占用疏散通道和防火间距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0元人民币。

  福建省海瑞奇隆购物有限公司位于泉港区泉五路逸涛商业广场,使用面积约8000平方米,共四层,一层百货,二层超市,三层电器、鞋服、纺织,四层办公室、仓库。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商场存在占用消防车通道、占用疏散通道和防火间距的隐患问题,违反了《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四)、(五)项之规定。

  鉴于该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大队监督人员依法责令该会所对其隐患问题进行改正,对公司主要负责人予以严肃批评,并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v
0.05866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