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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大队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0-09-01 00:00:00   阅读: 2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组织对全市开展“三年行动”考核验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的通知 2010831日下午,治安大队朱逊辉教导员和民爆物品专管民警朱涌江到泉港区磊秀石材厂、宝峰矿产、三和石材、三检建村等涉爆单位督导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的工作情况。三年来,我区没有发生涉枪涉爆涉危物品的重特大事故(件),为建设平安和谐泉港、服务“海西”新一轮建设、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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