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4月08日上午,因林玉明在其家门口一池塘内种植三株香蕉影响林梅英家位于该池塘边田地的灌溉问题,故林玉明与林梅英发生口角,林梅英将种在该池塘内的一株香蕉拔掉。后林玉明将林梅英推进种植香蕉的池塘里,致使林梅英满身泥巴。当日下午,林梅英的老公连兴武知道此事后,跑到林玉明家门口与林玉明发生口角,后连兴武殴打林玉明致伤。事隔一年多,此案均未得到处理。被侵害人林玉明几次跑到泉港分局进行上访。2010年08月01日 下午,林梅英的母亲陈爱珠因灌溉问题再次与林玉明起口角,后陈爱珠用一石头砸中林玉明的左脚致伤。当被侵害人林玉明至派出所做笔录时,向民警提起2009年其被殴打一案还未处理时,办案民警陈尝对此高度重视,多次深入辖区调查此案。并于2010年09月09日上午,会同南埔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将这两起案件一起调解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