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按照“统一指挥、协调行动、主动慎重、防止危害”的原则,成立‘网络信息员’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小组成员,对“十一”前后可能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互联网舆情开展专门控制。二是集中时间、精力,结合正在开展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本区重点网民、民间组织进行全面排查。三是加强互联网信息巡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网上巡查责任制度,重点目标每天巡查2次以上、一般目标巡查1次以上。在发贴量大时段适当增加巡查次数。在对网上信息内容进行甄别、核查和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及时发现、上报、处置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信息,并加强对发贴人跟踪监控。四是加强协调配合机制。与区委宣传部、电信、移动等部门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并与分局网安科保持联系,一旦网上出现严重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由分局进行甄别、核查和分析研判后,与上述单位进行联系,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