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23时52分,泉港区消防大队值班室接到指挥中心调度称:泉港区南埔倒桥华翔大酒店包厢着火。接警后,大队立即启动重点单位灭火预案,并调动大队指挥车1部,一、二中队消防车5部32人到达现场扑救。
到达现场后,消防官兵发现现场一片平静,完全没有任何着火的迹象,一中队指挥员又立即深入酒店内部对报警人所称的着火部位进行全面的火情侦查,经侦查发现,并没有任何明火及明显的过火痕迹,极有可能是有人故意谎报火警。
事件发生后,泉港大队高度重视,及时与区公安分局联系,对此次谎报火警时间进行详细调查,对涉嫌谎报火情的当事人和酒店相关人员都做了详细的笔录。据调查得知,该火警的报警人叫吴淑聪,男,35岁,现住泉港区栖霞小区。该报警人在没有火情的情况下报警,其行为涉嫌谎报火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鉴于该男子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可以给予吴淑聪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目前,该男子已被公安机关拘留。
相关链接:我国消防法规定,“阻拦报警或者谎报火警的,处警告、罚款或者10日以下拘留。”消防部门严正警告那些谎报火警者不要视法律为儿戏而玩火自焚,同时呼吁社会各界都来关心和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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