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朱逊辉教导员传达了泉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治安保卫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泉港公治[2010]056号)文件精神,要求各金融单位要不断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信息报送工作,为公安机关研判金融治安形势、及时调整防控措施、有效保障金融安定稳定提供信息支撑。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安机关将把各银行金融机构信息报送工作情况作为安全评估的一项重要依据,对信息报送工作不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卫部门,将在评估项目案件防范和安全保卫基础工作中从严扣分,并取消两年一度的评先资格。对迟报、漏报、瞒报重要信息的单位,一经查实,要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