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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大队组织开展对在建高速公路民爆物品安全检查

来源:    录入者: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   录入时间:2010-12-15 00:00:00   阅读: 2
    

  
  年终岁未,在建高速公路施工单位为了赶工程进度及工期任务,加大爆破施工作业,民爆物品使用量增多,而个别单位在民爆物品管理及爆破作业存在放松安全。针对上述实际情况。1268,治安大队朱逊辉教导员带领民爆专管民警深入福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部分标段爆破作业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期间,大部分单位均能落实民爆物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但也有个别单位存在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在爆破施工现场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治安大队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最后,朱逊辉教导员就爆破工程安全施工及管理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及具体的措施,希望其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年终岁未各项安全工作。一是要加强对爆破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端正工作态度,特别是年关临近任何工作都不能有丝毫的马虎,敷衍了事。二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事故应急预案。特别是要安排专人严格看护施工现场的爆破器材,对当天未用完的炸药、雷管等要及时退库,防止爆炸物品丢失或被盗,避免引发更多不明的安全隐患,确保工地现场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三要立即整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真正做到安全施工无事故,最大限度排查化解可能存在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做好重点工程的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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